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指示精神,推進農產品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,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,確保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根據農業農村部、農業農村廳的統一安排,近日,新鄉市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《新鄉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》,在全市範圍內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。
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、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,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,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並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全國統一基本樣式,內容應至少包含農產品名稱、數量(重量)、種植養殖生產者信息(名稱、產地、聯系方式)、開具日期等。若開展自檢或委托檢測的,也可以在合格證上標示,鼓勵有條件的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、追溯二維碼等。此次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家庭農場列入試行範圍,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。試行品類包括蔬菜、水果、畜禽、禽蛋、養殖水產品。
新鄉市將從健全主體名錄、加強培訓指導、營造濃厚氛圍、強化監督檢查等方面入手,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,加大經費投入,加強工作力量,強化人員保障,同時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宣傳,保證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順利試行,讓農產品合格上市、帶證銷售,確保廣大群眾吃上放心安全的農產品。